初信:信仰是先懂再信,还是先信再懂?

认为理性和基督教信仰不能相容的人,通常有两种成见,一种是对信仰认真,“没有完全弄懂之前,我不愿意轻易相信”,一种是“基督教的信仰根本不合理性,我不愿浪费时间去了解”。这两种成见,第四世纪的神学兼哲学家奥古斯丁把它们归纳成一个很简单的问句:“先懂再信,还是先信再懂?”先看问题的前半:我们可不可能完全懂了再信?

这一半比较简单,因为信仰的主体是人,对象则是创造以及主宰宇宙万物的神,所以信仰可以说是人对全能的神的接受、信赖和依靠,而不是人对人那种对等的关系。神无限,人的理智有限;神既然无限,就不是人有限的理智可以完全了解。

另外从人的角度看,理性也不是人的全部。人除了理性,还有感性,以及圣经所提的灵性。人生许多重大的决定,像婚姻、选择专业等,往往感情的因素重于理性的考虑。感情的因素,甚至还常常重要到无可理喻。有个诗人不是这样叹息过吗?“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而神更不只是一个道理,他是有意识,可以和人建立关系的神。基督教的根本要义,就是透过耶稣基督,和神建立这种关系。就像一个朋友,如果你只是客观的从他的履历表或别人的介绍了解他,你不可能真的认识他;同样的,要真正地认识神,我们不能只靠了解有关神的知识。所以,一方面我们不可能在理智的层次上完全了解无限的神;另一方面,光凭理智上的了解,我们也不可能真正地认识这位有个性的神。套句数学的术语,理智不是信仰的充分条件。

但这不表示理智不是信仰的必要条件,或者说基督教的信仰必须不顾理智而盲目地接受。相反的,真正的信仰,必须有理智的支持,否则不是信仰,而是迷信。这怎麽说呢?一方面,在一些“超理性”的前提之下,基督教的教义并不违背理性。

任何有组织、有系统的学问,都必须建立在一些明明可知,却无法证明的前提上(称“公理”或“假设”),如几何学里“两点之间最短的是直线”这个道理,就不是经过逻辑证明出来的定理,而是一个大家都接受的假设,很多几何的定理,就是靠著这个假设导出来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像经济学一开始就假定人生以追求财富为目的,多一块钱,一定比少一块钱来得好。这个道理,无法证明,但若不先接受这前提,其他经济学定理就推不下去。在这个层面上,基督教教义也是如此,它建立在“神存在”,以及“神会向人启示”这些前提。这些前提虽然不能直接证明为真,但历史上多少人试过,也没有人可以证明为伪。这类道理,哲学家洛克称为“超理性”,接不接受,都凭个人的信心。基督徒能够接受,不但凭信心,也凭宇宙现象里很多间接证据,以及自己主观的经历。

基督教神学,除了这些“超理性”的前提外,用的逻辑推理方法,和普通的人文科学并没什麽两样。所以基督教信仰,并不需要,也不能像迷信一样地盲目接受。另一方面,上面说到人不可能完全了解神,所以真正有关神的道理,必须来自神;这种神对人的启示,记载下来,就是圣经。神要人了解他,并没有要人用违背理智的方式去了解,所以圣经本身的道理前後一致,而且提供了宇宙起源、人性善恶、生命意义等一套全面的道理。这些道理,是可以、也必须用理智去了解的。

谈到这里,好像可以有两个结论:一是我们不能全懂再信,一是我们不能完全不懂就信。理性与信仰最好的调和,是先要对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有所了解,了解到一个程度,就要信,否则永远停在一个地步。就像古诗所说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信之前,对於神的事,好像在楼下的人,脚尖踮得再高,也是看不清楚。但是信了之後,就像到了楼上,眼界一宽,对神了解,会有飞跃的进展。这就是奥古斯丁所说的“你们要了解,才能相信我的话;你们要相信,才能了解神的话。”既然是神的道理,就会有理智所不及之处,理智的穷处,就是信心的起点。

#作者是美国若歌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在香港科技大学任教。

【有声书】上帝的情书——杨腓力

重新品味上帝的深情与智慧,让我们和杨腓力一起喜欢上旧约,读出更多惊叹!
 
作者|杨腓力
翻译|徐成德
 
目录
前言
01旧约值得费心读吗?
02约伯记:黑暗中望见
03申命记:甘苦交集的滋味
04诗篇:心灵点滴皆音符
05传道书:智慧的终结
06先知书:上帝的回复
07谜底揭晓前的回声
上帝的情书 01 序言
上帝的情书 02 前言
上帝的情书 03 第一章 旧约值得费心读吗?
上帝的情书 04 第一章 何苦大费周章
上帝的情书 05 第一章 缺一不可
上帝的情书 06 第一章 快说,上帝是什么样子
上帝的情书 07 第一章 上帝真的良善吗
上帝的情书 08 第一章 上帝所往来的人
上帝的情书 09 第一章 心灵札记
上帝的情书 10 第二章 《约伯记》 黑暗中望见
上帝的情书 11 第二章 万古常新的故事
上帝的情书 12 第二章 对决
上帝的情书 13 第二章 约伯的朋友
上帝的情书 14 第二章 险胜
上帝的情书 15 第二章 上帝显现
上帝的情书 16 第二章 当悲剧来袭
上帝的情书 17 第二章 一粒棋子攸关宇宙
上帝的情书 18 第二章 苦难并没有消失
上帝的情书 19 第二章 苦难之谜
上帝的情书 20 第三章 《申命记》 甘苦交集的滋味
上帝的情书 21 第三章 口吃的牧羊人
上帝的情书 22 第三章 斗胆向法老宣战
上帝的情书 23 第三章 背负四十年的重担
上帝的情书 24 第三章 伟人也有软弱
上帝的情书 25 第三章 上帝何苦与人签约​
上帝的情书 26 第三章 上帝何苦与人签约(下)​
上帝的情书 27 第三章 寂寞英雄​
上帝的情书 28 第四章《诗篇》 心灵点滴皆音符​
上帝的情书 29 第四章 从别人的肩膀探头看 杨腓力
上帝的情书 30 第四章 ​如人生般杂乱无章
上帝的情书 31 第四章 ​如人生般杂乱无章(下)
上帝的情书 32 第四章 灵魂治疗 ​
上帝的情书 33 第四章 赞美的弦 ​
上帝的情书 34 第四章 重新调整 ​
上帝的情书 35 第四章 问题诗篇 ​
上帝的情书 36 第四章 何妨翻修整顿下 ​
上帝的情书 37 第五章 《传道书》:智慧的终结 ​
上帝的情书 38 第五章 ​存在主义的鼻祖 ​
上帝的情书 39 第五章 ​予取予求的咒诅
上帝的情书 40 第五章 可别中了反间计 ​
上帝的情书 41 第五章 神的担子

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吗?

旧约:

【申7:1-3】 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神要求以色列的百姓嫁娶只能选择自己本民中百姓。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出于信仰上的考虑。这是关乎永恒的事情,因此是最重要的事情。我们都知道,配偶之间是一种最亲密的合作,一生之久的合作,每天如此紧密地生活在一起,一定无法避免会产生相互间持久的影响。

一个人的信仰会指导这个人做事方法、言谈举止的各个方面。若是两个信仰不同的人结合在一起,那么生活中就会产生许多的分歧,令婚姻无法达成神原本给人预备的『二人成为一体』的幸福。

当以色列人被掳期间,由于长期(70年)生活在外邦。他们与当地人就要发生许多联系,以至于以色列人中就有一些人与外邦人通婚了。回归之后,以斯拉为此责备他们犯了大罪,并且让那些与外邦人结婚,甚至已经生子的以色列人集体离婚。这在今天的某些基督徒看来,或许觉得难以理解。认为以斯拉犯糊涂了,如果是搁在我们身上,我们可能还会找出种种理由反对,或说:“摩西怎么能外邦女子,我们都在效法摩西!”或说:“外邦人也有好人啊,我看,以色列人有些人还不如人家外邦人呢”!……。可是,当时的那些官长与百姓,却没有为自己找任何借口,而是顺服了律法的要求。

【拉9:2-3】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

【拉10:11-12】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认罪,遵行他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会众都大声回答说,我们必照着你的话行,

尼希米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尼13:23-25】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有人或认为,夫妻双方影响应该是相互的,也就是说,有50%的可能是不信的一方把信的一方带向他那边,也有50%的可能是信的一方将不信的一方带过来呀!认为或许由于我的信仰很坚固,能把对方带过来呢!这种想法是忽略了人天然就有的犯罪倾向。这就好比,我们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每个人本身都必定要受到地球向下的引力。

所以,我们如果想把低于我们的人拉上来和我们把高于我们的人拉下来,所用的力气是大不一样的。下面的人把上面的人拉下去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我们的神希望每一位他儿女的婚姻都是幸福的,都能充分享受他给人在婚姻上美好的祝福。当然就不希望有人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险、去赌博。

有些人他里面已经有了自己的意思。于是可能会想法设法给自己找理由。比如有人会说:“就算找个信主的人做配偶,也说不定他还会离弃主啊,信主又有什么用?”是的,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但是,这不能成为我们干脆就预先找个不信的人做配偶的支持依据。也有人会说:“波阿斯不也找了外邦的女子做妻子吗?摩西不也找了外邦女子做妻子吗?”我们看到路德、西坡拉虽然出身都是外邦人,但是,她们在信仰上却愿意接受丈夫的信仰,以夫家的神为自己的神。

律法一面禁止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另一面却又说:“以色列人可以娶打仗掳来的那些外邦女子”。只是,要娶她们,有个要求:女子必须从此要过崭新的生活,与原来那些分开。【申21:11-13】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新约:

有人认为旧约是律法,新约是恩典了。新约时期,大概神对基督徒的择偶要求或许有所改变了吧。我们接下来会提到确实有一点点不同。但是,我们不要认为旧约和新约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发生改变。从来,旧约与新约在任何一方面的真理(奉献、禁食、施舍、救恩……)都是和谐、一致的。在择偶的要求上也不例外。

【林后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有人或许认为这节经文不是讲婚姻问题的,而是讲其他方面的相互合作。我认为这节经文确实不是专门针对讲婚姻问题的,但是,却不能说这节经文必须排除婚姻问题。我认为这节经文是给我们提供大原则性的经文,也就是说,是包含婚姻问题在内的一切『同负一轭』的情况。而且,婚姻的这个『同负一轭』是比其他方面的『同负一轭』(比如,合作经商、合作办厂等)更紧密的合作。除了这节大原则的经文以外,还有一些专门针对婚姻的细节经文:

【林前9:5】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

如果基督徒的婚姻,不要求对方也要是基督徒的话,那么,这节经文何必加上‘娶信主的姊妹’为妻这几个字呢?直接说随便娶个女人为妻岂不更省事吗?可见,娶信主的人为妻这是圣经的要求。而且这节经文还告诉我们,不是保罗一个人应该这样,而是‘我们’都应该这样,而且其他使徒、主的弟兄、矶法等也都是娶得信主的姊妹为妻。

【林前7: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这一节经文是讲婚姻问题中寡妇再嫁的问题。嫁是可以再嫁,但是也有个要求,就是要‘嫁在主里’的人。如果圣经要求『寡妇』尚且要嫁给在主里的人,那么,难道『头婚』反倒可以随便找主外的人?这样的双重标准,显然是很无道理的。

那么,我说和旧约有一点不同是什么呢?我们刚才看到以色列人在外邦寄居期间,已经与他们通婚生子的,必须还要再离婚。这些旧约的经文,初期教会的弟兄姊妹一定也读到了。所以,他们就面临着一个难题:可能他们是先结婚后来才信主的。虽然自己信主了,可是配偶仍是不信的人,那么,还要不要与不信的人离婚,来保持自己的圣洁呢?圣经是这样回答他们的:【林前7:10-13】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如果基督徒一定要和信主的人结婚,那么,现实中有一个难题:就是在一些教会中‘未婚姊妹明显多于弟兄,甚至有的教会根本就没有未婚弟兄’怎么办?而且就算有的教会中有极个别弟兄,或许还会有一些身体方面的缺陷,智力方面的缺陷,而姊妹往往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怎么办?

有一些姊妹一直等下去,已经等到了年龄偏大了,怎么解决?我们如果只告诉她‘凭着信心等下去,主一定会给你预备’,虽然这话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往往不能解决她们现实的问题。

或者我们说:“只要是信主的,管他什么外部条件,你要嫁给他,受苦也是背十字架,也是有福的”。我也不太同意这话,这些话都是如同橱窗里的果篮美丽但无用。王明道弟兄在讲婚姻问题的时候,也提到基督徒的婚姻也要考虑门当户对,不但是属灵方面的条件,属物质方面的条件也不能完全不考虑。

当然,如果主已经清楚告诉她,某位就是主给你预备的。那么,她就应该完全顺服,主会负她后面的责任。如果没有主清楚的带领她,而是其他人勉强她要那么做的。往往婚后也会因为双方条件悬殊太大,令这个家庭不能荣耀神。那么,这些现实的难题怎么解决呢(除了为她们常常祷告以外)?

1.教会要有目标地加强家庭福音化的工作。

有计划地教导、带领、安排本教会信徒趁着孩子还小的时候,尽早带他们到主面前。不是带来玩一玩。而是认真地引导他们认识神。年轻的父母自己首先一定要有正确的态度,才能把孩子真正带到神的面前。让儿童主日学、青年会中的男女比例就比较平衡。这样,将来他们长大以后,面临择偶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多一些选择的余地了。从小引导孩子到神面前来,这不仅是为了解决他们将来婚姻问题,而且也是神给每一位做父母的责任,儿女是上帝给我们的产业,若是因我们的忽略而使他们的灵魂失落,我们将来无法向神交账。还有,从小带小孩子信主,我们将来也好管教、也能更省心。无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有利。

2.对于一些已经到了嫁娶年龄的弟兄姊妹,可是在教会中(本教会、附近教会)又没有合适的人可供选择。

那么,她也可以先与未信主的异性接触。在接触过程中,一定要带领对方认识神、来教会。要等对方真正接受了主之后,再决定结婚的问题。有的人认为,如果对方只是为了应付一下而伪装信主怎么办?这个不必担心,只要不急着结婚,可以观察一段时间,那些想临时应付的人还是会在各方面表现出来的。不但要带领他要做决志祷告,而且一定要参加慕道学习,还要受洗归入教会。

3.有的人明说‘他自己不愿意信主,但是会支持尊重你的信仰’,这人的人品以及其他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人也比较正真,态度也真诚。

对于这样的人,从圣经普遍启示的真理来说,仍是不适合与基督徒结婚的。因为基督徒婚姻的结合,不是单纯如动物一般仅仅是‘体’的结合,或搭伙过日子。而是要追求灵、魂、体全人的融合。‘灵里死亡的人’不可能与‘灵里复活的人’实现全人的结合。但是,我们又觉得或许他将来可以得救呢,如果轻易放弃这样其他方面比较优秀的人又有点舍不得。那我们就需要神特殊的启示,我们只能在祷告清楚地知道‘他是神给我预备的配偶’之后,方可与他结合。如果通过祷告,结果知道他‘不是神给你预备的’之后,也不要因为看到他的条件好而留恋、或者继续为自己的不肯顺服找借口。如果祷告之后,神没有回答,千万不要认为‘那是神默许了’,而是应该顺服圣经已经清楚启示出来的关于婚姻的普通原则。

4.如果年龄已经很大了,一直等不到有相同信仰的另一半。

在社会压力面前,实在觉得无法再等候下去,冒险去和不信主的人结婚。也一定要先仔细了解观察,最好在对方家庭成员中有基督徒,一定要避免和拜偶像家庭的人结婚。虽然与不信的人结婚了,但并不意味着今后的婚姻生活就难以幸福了。神从不会因一个人在一件事情的软弱失败了,就不再赐福这个人。爱主的人,神总是乐意施恩的。神的怒气是转眼之间的,神的恩典却是一生之久的。

神为什么允许其它宗教存在?

问:你是基督教徒,我问你个事?上帝问什么允许道教,佛教出现,却又让信那些的人都下地狱呢?

答:朋友,您好!很高兴与您交流。

原本宇宙间只有一位独一的真神,即使是在人类堕落之后,在最初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人们的观念里,无论他们与这位神的关系如何,但是,至少还是只有一位神,就是这位创造天地与人类的神。

上帝造人的时候,给了人类一件非常宝贵的礼物,那就是自由意志。即使是在人类堕落之后,神也并没有因为人类的堕落而将自由意志夺回。自由意志,是让人拥有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的权利,这是体现了造物主对受造的人类极大的爱与尊重。只是堕落之后的人,他们的自由意志已经被罪玷污、捆绑。在堕落的人类中,自从离开伊甸园开始直到今天,总有一部分人,他们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信靠神,听从神的话,保持着与神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亚伯、塞特开始,直到今天的教会。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他们常常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错误地用来选择背叛神而不是顺服神,这是以该隐为代表的,直到今天世上所有拒绝上帝救恩的人。从该隐开始,因为他对神没有真实的信心,那么,他的后裔与神的关系便越来越疏远。

该隐虽是个恶人,但无论怎么虚情假意吧,至少他还是向这位独一真神献祭的。但是,他的后代可就一代不如一代了,到了该隐第六代子孙拉麦,他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个敢站出来破坏神设立的婚姻制度的人,但是,他还没敢直接造出一个偶像来取代真神。在该隐的后代中,后来又出来个宁录,那就更厉害了,建了八座大城,就是巴别塔集体反叛神的起头。不过,宁录也没敢直接造出一个偶像来取代真神,圣经说他是‘在耶和华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就这样,该隐的后代他们选择了继续背叛下去,他们远离独一的真神。这些远离神的人,胆子越来越大,不知道从何时起,他们就开始为自己制造了种种虚构出来的假神,便产生了其他的宗教。我们看到雅各回迦南地时,拉结偷走了她父亲家的偶像。就知道当时在那些远离神的人中,已经有人开始制造别神代替耶和华了。这个闸门一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堕落的罪人本性,就是不想受真神的约束。而偶像呢,是人造的,刚好能满足罪人的这一需求。也就是说,偶像既能满足弱小的人,对超然力量的需求,又能让这位神受我自己的操控,我可以按照我的喜好来解释它,于是偶像的崇拜迅速传开。

其实,‘拜偶像’只是远离神的那部分人,所犯的种种罪中的其中一种,当然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罪行。他们除了拜偶像之外,可能还有其他许多的罪。比如:杀人、奸淫、偷窃、编造谎言、不孝、贪婪、嫉妒、狂傲、背约、争竞……。他们既然要这样选择,那么,神同样会允许这些罪恶的存在,神不会强行干涉他们的选择。尽管这些人犯了罪,神还是会给他们一些普遍的恩典,还会照样存留他们鼻中的气息,并且仍然会养育着他们。神给他们充分的机会,是希望令他们早日醒悟回转。同时,神也会通过《圣经》或是先知们告诉世人,‘他们那样选择的后果是什么’。神还会通过各人的良心,提醒他们是与非。至于他们到底听不听从先知或良心的提醒,那也是各人的自由,神也不会加以干涉的。

如果一些人最终都没能做出正确选择,坚决不向神悔改,拒绝神的救恩的话。那么,结局只能是永远的沉沦。但是,这个结果绝不是神所希望看到的。神愿意人人都悔改,不愿意有一个人灭亡沉沦:【彼后3:9】 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神非常不愿意看见罪人灭亡:【结18: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

如果一些人最终灭亡了,他们之所以灭亡,不是神叫他们灭亡的,而是他们自己的罪叫自己灭亡的。圣经告诉我们【罗7:13】叫我们死的乃是罪。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这节经文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叫我们死的不是神,而是罪。是罪借着良善的法律、良善的上帝杀死了他们。

这就好比说,法院裁定,对某犯人执行死刑,我们不能说,‘这个法官怎么这么坏呀,怎么能杀别人呢’,而只能说‘是由于这个人自己的罪,害死了他自己’。神不仅是这个宇宙的创造者,同时也是这个宇宙的维护者与最终的审判者,他要维护整个宇宙的公义。有人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话并不能真正得以实现,因为人的能力极其有限,可能会有某些人始终在法网之外逍遥。但是,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话是真实的,没有人可以逃脱神的审判。虽然神爱世上的罪人,但是,却绝不能不审判罪恶。只有那些愿意悔改,离弃罪恶,接受主耶稣基督拯救的人,才能脱离最终的大审判。

无论是买假/者,还是造/假者,都必会受到神公义的审判。只是现在还没到最终审判的时间,现在是留给人悔改的机会。【赛55:6-7】 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

【诗115:4-8】 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

怎样禁食祷告?

我初信主时,听到别人在讲祷告方面的信息时,听过‘禁食祷告’这个名词。可是,信了很久之后仍不知道如何具体实施。读到主耶稣的登山宝训时,耶稣也教导了禁食祷告。后来就去问牧者和年久的信徒,才发现大家对禁食祷告的说法莫衷一是:

有的说:“禁食需要神的感动,自己发起的不算…”;

有的说:“禁食无论多少天不会饿,饿了那是魔鬼的欺骗…”;

有的说:“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不要禁食…”;

有的说:“禁食一点东西不可吃…”;

还有的说:“禁食期间,等到太阳落山就可以吃点东西…”;

还有的说:“禁食如果破了戒,那是犯罪,神要管教的…”…

并且他们也都是听别人说得,他们自己平时也都很少操练。后来,我读到一些教会复兴史,发现教会的每次复兴,总是首先有一群有负担的禁食祷告者在长期禁食祷告。于是心里非常羡慕这些被神使用的人,自己也尝试着禁食,可是每次禁食到第二天早上,就觉得有点饿了。禁食祷告常常就因此而终止了,我去问一下别人,也大都有此原因而放弃,到后来干脆大家就从不提禁食祷告的事了。

后来,随着信主的年岁增长,渐渐在圣经上有一点认识了,才重新恢复了祷告中的一种重要祷告——禁食祷告。写此文,盼望也能帮助有同样困惑的弟兄姊妹。

一.禁食的圣经根源:

新约的禁食是旧约延续过来的,所以,禁食的要求、方式都要参考旧约的经文。有人因为主耶稣说过:“路5:34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岂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为根据,认为在新约教会时期禁不禁食已经不重要,甚至可以不要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紧接著主又说:“路5:35 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了。”在使徒行传中,我们看见使徒们也是常常禁食的。

在圣经中,神唯一规定了一个禁食的日子,那就是七月初十的赎罪日禁食:利23:26-32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并要刻苦己心,也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当这日,什么工都不可作,因为是赎罪日,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赎罪。当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从民中剪除。凡这日作什么工的,我必将他从民中除灭。你们什么工都不可作。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你们要守这日为圣安息日,并要刻苦己心。从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为安息日。那么,怎么个禁食法,这里并没有详细提及。并且这段经文里提到的不做工,不是对禁食的要求,而是对安息日的要求。从圣经其他地方有关禁食的经文里,我们看见禁食期间是可以做工的。

对于这段禁食的经文,犹太的拉比有口传的解释,告诉我们如何具体实行。同时我们结合圣经其他的经文,具体看一下禁食需要注意到方面。

禁食要注意一下四个方面:

1.禁止吃喝(或部分禁止):这是大家最容易想到的一点。斯4:16 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

2.禁止沐浴、抹膏:犹太人沐浴是信仰生活的内容之一,从市场上回来都要沐浴,但是,禁食期间不沐浴、不抹膏,抹膏我们今日可以理解为打扮用的化妆品。撒下12:16 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神,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撒下12:20 大卫就从地上起来,沐浴,抹膏,…

还有这处经文:太6:17 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法利赛人做到的要求往往比普通人高,别人禁食时只是不沐浴,可是他们连脸也不洗,如果只是不洗澡,别人也看不出来,他们连脸也不洗了,既显得更敬虔,又能被别人看见。

但10:3 ……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3.禁止娱乐消遣:但6:18 王回宫,终夜禁食,无人拿乐器到他面前,并且睡不着觉。禁食期间未必一直不离开家的祷告,但是祷告肯定会比平时多一些。禁食期间不可认为多出了一些时间,逛街购物岂不是好吗?或用这些时间娱乐休闲,那样怎么能称为刻苦己心呢?

4.禁止同房:林前7: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

在这神唯一规定的禁食日子以外,圣经还记载了以色列人后来增加的六个禁食日。斯9:21 嘱咐他们每年守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斯9:31 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也就是每年十二月的十四、十五日,以色列的各城各家都要禁食两日,永远不废。另外还有四个日子也要禁食:亚8:19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四月五月禁食的日子,七月十月禁食的日子,……。不是禁整个月的食,只是其中的一日禁食。是在被掳之后在以色列中开始施行的。

四月:指的是西底家11年4月初9,纪念耶路撒冷被攻陷的日子;(王下25:3)

五月:指的是尼布甲尼撒19年5月初7(或初十),纪念圣殿遭毁坏之日(王下25:8,耶52:12);

七月:指的是基大利在此月被杀,日子不详(王下25:25);

十月:指的是尼布甲尼撒第9年10月初10日,耶路撒冷遭围困的日子(王下25:1,结24:1)。

这些都是以色列人集体禁食的日子,个人禁食日子未作规定,自由安排。

二.禁食的作用:

1.有益身体健康:

有人担心经常禁食会不会造成对身体危害,因为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嘛。营养都要靠在饮食中摄取。可是事实恰恰相反,科学结论已经证明,适当禁食不但无损健康,反倒对身体大有好处。

美国加州大学老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发现,每周禁食1~2天,可以让人更健康。因为每天不断食用各种的食物,是导致血液不洁的主要原因之一。溃疡、癌症、结核病、气管炎、卵巢疾病,以及其它许多问题,都出于这个因素。

另外大肠是专收粪便的“垃圾箱”,若不按时清理,任其堆积腐化,便会产生毒素,变成慢性病的“工厂”,引起感冒、头痛,乃至高血压、癌症等。而禁食,则是一次全身“大扫除”,能彻底“清仓”。因此,节制饮食,以清洁血液、清洁肠胃,实在大有裨益。已经有许多人写出他们的见证说,在禁食祷告后,他们的头脑更清醒,各种疾病消失得无影无踪,工作起来比以前更有活力。

有人形象的说:我们每个人尚且都要有休息,是为了更好地投入后面工作,这样人才不会发生过劳损害。内脏器官也是一样,我们应该经常给它们一些休息的时间,这样它们才能更有效率的为我们工作,更加持久的为我们工作。

2.可使灵性(心境)更明净:

其实禁食并非是基督徒专有的操练方式,其他宗教也有,并且他们在禁食之后,往往也有可以提升他们追求进度的事情发生,象什么气通关、开天眼等等奇异的事情发生。

庄子在《达生》篇里,讲了一个木匠的故事: 庄子讲了一个普通的木匠,叫梓庆,这个人去做什么呢?做祭祀时候挂钟的架子,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活,很简单的器物,但是就是这个木匠,他做出来的这个架子,人人见到都会惊叹为鬼斧神工啊!他怎么会做得这么好,觉得它那上面野兽的形状,宛如真正的走兽一般,栩栩如生,所以大家就对这个木匠特别有口碑。

那么这个口碑传着传着就传到国君那里了,所以鲁侯召见这个木匠梓庆,要问一问他其中的奥秘,到底为什么。梓庆很谦虚,他说我一个木匠,我哪有什么决窍啊,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技巧,他说如果你一定问,我就跟你说说,无非是我在做任何一个普通的架子之前,我都不敢损耗自己丝毫的力气,而要用心去禁食,那么这种禁食为的一个目的,叫齐以静心。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内心真正安静下来。那么在禁食的过程中呢,当我禁食到第三天的时候,我就可以忘利。

然后再接着禁食,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就可以忘记名声了,也就是说,我已经不在乎别人别人对它是毁啊是誉啊,是是啊是非啊,大家说我做得好也罢,做得不好也罢,我都已经不在乎了。

然后还要继续禁食。到第七天的时候,我可以忘却我这个人的四肢、形体,也就是说,第七天达到忘我之境。他说达到这个境界的时候,我就拿上斧子进山了。进山以后,无非是去看一看我要做的事,这个时候,我可以忘记我是为朝廷做,为朝廷做事心有惴惴,有杂念你就做不好,他说我这个时候无非就是要做这么一个架子,就是为事而事。所以他说我就在里面去看,有哪些天生长得就像野兽,因为我心静,所以一眼就会看到,然后我就把天生长得特别像的木头砍回来,随手一加工,它就会成为现在的样子。

司布真曾说:“在我们教会里,禁食祷告的日子,天门向我们打开,我们的心距离荣耀的神最近。”

麦希真说;“一天或两天不吃食物,只喝清水,身体十分软弱,心灵却十分清明。”

徒13:2 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安提阿的教会在禁食的时候,圣灵向他们说话。

3.忧伤痛悔的心:

尼9:1 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头蒙灰尘。

神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而百姓却常常犯罪,可是每次当他们诚心在神面前悔改时,神就重新施恩与他们,尤其是全民禁食刻苦己心与神再立约时,神总是开恩赦免他们的罪。

就算是太坏太坏的人,若肯禁食悔改,神也是饶恕他。王上21:27-29 亚哈听见这话,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卧也穿着麻布,并且缓缓而行。 耶和华的话临到提斯比人以利亚说,亚哈在我面前这样自卑,你看见了吗?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不降这祸。到他儿子的时候,我必降这祸与他的家。

我们知道亚哈是非常坏的一位北国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可是,当他晚年真诚的悔改,借着禁食祷告在神面前彻底悔改之后,神还是纪念了他的悔改。

还有,就是连外邦的尼尼微城,听了约拿所传的信息后,全城禁食悔改了,拿3:5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作披上麻布)。上帝也不灭该城了。

4.是敬虔的一种操练:

路18: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这是法利赛人在圣殿里的祷告时的一句话,因为出自于法利赛人之口,所以,有些人便对禁食的好感荡然无存了。

我们一定要知道,主耶稣常常批评法利赛人,并不是因为法利赛人的做法不敬虔,不合乎真理,而是批评他们的假冒伪善,故意做在人前。我相信法利赛人最初产生的原因,全是一群敬虔爱神的人组成,为要更好地讨神喜悦。他们不勒索、公义、不奸淫、严格的奉献,每周两次禁食……,这全是敬虔之举。

常常禁食可以令我们的心靠主更近,而且在对付肉体的私欲上大有益处。不能因为法利赛人常常禁食了,所以常常禁食的就都会成为法利赛人,我们看到初期教会的使徒们是常常禁食的。

在教会早期的著作《十二使徒遗训》(写于主后100年左右)中,也提到初期教会要求全会众要常常禁食。在第八章里提到:“你们禁食的日期,不可定在与那假冒为善的人一起,他们常在礼拜一和礼拜四禁食,你们禁食要定在礼拜三和礼拜五。”并且在第七章提到洗礼时也说:“在洗礼之前,施洗者与受洗者都当禁食,有别人能同行此,亦好。你要嘱咐受洗的人,在受洗前一两天禁食。”

在主耶稣降生时,也提到一位寡居多年的老姊妹叫亚拿,她有一个生活习惯就是常常禁食,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她才禁食,也不是悔改认罪禁食,她就是一种敬虔生活的操练。

5.求神特别佑助:

代下20:1 -4此后,摩押人和亚扪人,又有米乌尼人,一同来攻击约沙法。有人来报告约沙法说,从海外亚兰(亚兰又作以东)那边有大军来攻击你,如今他们在哈洗逊他玛,就是隐基底。约沙法便惧怕,定意寻求耶和华,在犹大全地宣告禁食。于是犹大人聚会,求耶和华帮助。犹大各城都有人出来寻求耶和华。

神最终以奇妙的方式对以色列大行拯救。

拉8:21-23 那时,我在亚哈瓦河边宣告禁食,为要在我们神面前克苦己心,求他使我们和妇人孩子,并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我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本以为羞耻。因我曾对王说,我们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一切离弃他的。所以我们禁食祈求我们的神,他就应允了我们。

斯4:16 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

6.更能得胜撒但:

太17:21 至于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或作不能赶他出来)

鬼的势力也是各不相同,有一类的鬼是必须要禁食祷告,否则,它们是不会出来的。但是,无论对哪一类的鬼,用禁食祷告都会更有功效。所以,我们现在赶鬼一般都直接采用禁食祷告的方法。

当主耶稣说:“ 至于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这句话时,我们或许要问,祂只是叫别人用禁食祷告赶鬼,那么祂自己怎么没有用禁食祷告赶这个鬼呢?鬼不是也离开了吗?

其实,主耶稣在每一件事情上,都是给我们做了榜样的。祂也是用禁食祷告赶走的这只鬼。这里要提到一种特殊的禁食祷告方式,就是禁睡祷告。有的弟兄姊妹在年终岁末交替之时,有通宵祷告的习惯,这其实也是属于禁食祷告的。如果按照正常情况,每个人夜里是不吃饭的,所以我们可能会认为,祷告一夜并没有禁食呀!我们可别忘了,平时夜里不吃饭,那是因为我们睡着了,没法吃饭。如果整夜不睡觉,也有十二个小时,与白天一样饥饿。圣经里也有一处明显的经文记载:但6:18 王回宫,终夜禁食,无人拿乐器到他面前,并且睡不着觉。

7.为病人祷告:

诗35:13 至于我,当他们有病的时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所求的都归到自己的怀中。为弟兄姊妹的疾病代祷时,别让任何人知道你在为他们禁食祷告,神会特别怜悯你的祷告,也会赐福你的爱弟兄之心。(未完)

三.禁食的分类

1.按着所禁止的食物分类:

我们常以为,禁食就是指不能有任何东西入口。其实不然,禁食不是单一的一种方式。

A.仅禁食某些美味:但10:2-3 当那时,我但以理悲伤了三个七日。 美味我没有吃,酒肉没有入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

太11:18 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这里我们看到但以理的禁食,他只是禁止了美味与酒肉不入自己的口。他是朝廷的高级官员,每日食物本该非常有丰盛的酒肉与美食,可是,他却为了专心祷告求明白将来的事(12节),每日只吃一些简单的白饭与素食,在神面前刻苦己心的禁食了21天。

主耶稣说:“约翰也不吃、也不喝”,肯定不是说约翰也不吃饭、也不喝水,而是说,他不吃美味,不喝酒,这也是属于禁食的一种。

拉比的解释:这类禁食应该禁止酒、所有的荤菜、糖果糕点类的甜食。可以吃白饭、素菜与水果。

B.禁止固体食物:不禁止流质。

C.禁止一切有营养的食物:也就是说,只可以喝清水。圣经中记载禁食的经文,有的记载不吃不喝,有的却只记载没有吃什么。

D.完全的禁食:不吃也不喝,但是不禁止吃药。有人想要操练禁食,可是一想到自己需要服药,象高血压药、胰岛素等等某些类的药是必须连续用的,就陷于两难之间了,吃药就怕犯罪,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们不是在神面前靠自虐来打动神的心。也有人说:“为了禁食不吃药,也没事!上帝是全能的。”这种说法同样错误,禁食不是行神迹、行异能,也不是玩儿命。禁食只是在神面前刻苦己心的祷告,是非常平常的一种属灵操练,所以,对已知的科学规律必须要遵守的,否则必定会因无知而羞辱神的名。

2.按着禁食的时间分类:

A.短时间禁食:

※1~2顿饭:路18:12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禁食常以‘天’为单位,也有以‘次’为单位的,以次为单位的,往往指不足一天的禁食。这种禁食最适宜常常操练,也是初学禁食的首选。

※1~3天:这种禁食一般不是为了敬虔的操练而经常做的。往往都是为了一些目前面临的重大事情的祷告而采取的。

这类短时间的禁食,最好采取完全的禁食,即不吃也不喝。但是,一定要注意,圣经中完全的禁食,最多只能三天,再多了就会对身体有害了。

斯4:16 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

拉10:6 -9以斯拉从神殿前起来,进入以利亚实的儿子约哈难的屋里,到了那里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心里悲伤。 他们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叫他们在耶路撒冷聚集。凡不遵首领和长老所议定,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

徒9:8 -9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有人拉他的手,领他进了大马色。 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

这类禁食由于禁食时间不长,所以可以在禁食之前,预先在祷告中定下禁食多久。

B.长时间禁食:指大于三天的禁食,这类禁食不要采取完全不吃不喝的做法,应该采取只禁止美味或是禁止有营养的物质(液态、固态的食物),只喝清水。这类禁食也不要提前祷告告诉神,自己准备要禁多少天的食,免得到时候做不到,良心反倒不安。看能坚持到哪一天,就到哪一天。我们这里教会,有一位老姊妹现在80多了,曾是贾玉铭牧师的学生,她在年纪稍轻的时候,有只喝清水禁食23天的事例。

但10:12 -13他就说,但以理阿,不要惧怕。因为从你第一日专心求明白将来的事,又在你神面前刻苦己心,你的言语已蒙应允。我是因你的言语而来。 但波斯国的魔君拦阻我二十一日。

撒下12:16-18 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神,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 他家中的老臣来到他旁边,要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他却不肯起来,也不同他们吃饭。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

长时间的禁食,清水是一定要喝的,否则,身体中代谢的毒素会造成脏器损害,我们不可做热心的糊涂人。

C.特殊的禁食:40日。圣经中多次记载了40日的禁食,这个数字是特定的,没有多也没有少。这种禁食属于神迹性的,所以称为特殊的禁食。这类禁食是也不吃、也不喝。我们对禁食的操练一定不要选这一种,圣经中禁食40日的,也都不是那人自己要选择如此禁食的。

而现在有许多人就喜欢40日的禁食,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日子最长,显得禁食的人够属灵、够敬虔导致的。有一次,我就遇到一个‘游行’布道的先知,他声称自己多次禁食40日,我们就问他:“40日,完全不吃不喝吗?”。他大概没有想到会有人如此问他,先是一愣,后还是诚实的回答:“不是。我只是禁一顿早餐。”当然,这也算是一种禁食。但是,不应该故意去靠40日,这一个特殊的数字,或者直接明说‘自己只禁早餐’。不然容易让人误会他的40日,与主耶稣、摩西、以利亚的40日禁食是一样的。

申9:9 我上了山,要领受两块石版,就是耶和华与你们立约的版。那时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昼夜,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

仅摩西自己这种40日的禁食,就有3~4次。他这个禁食是也不吃也不喝,甚至或许也没有睡觉。这个禁食不是他自己的选择,而是神如此安排。

王上19:7 -8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来拍他,说,起来吃吧。因为你当走的路甚远。他就起来吃了喝了,仗着这饮食的力,走了四十昼夜,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以利亚也不是自己打算要禁食的,而是逃避耶洗别在旷野的路上没有食物,后来,上帝借着天使给他预备了食物,这也是神迹性的禁食,以利亚后面40日的禁食,是靠着【这饮食的力】。

太4:1-2 当时,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他禁食四十昼夜,后来就饿了。

主耶稣同样是圣灵安排的禁食,祂是在旷野接受撒但的试探。

这类特殊的禁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自己硬是去做的。摩西有多次,可是同时代的亚伦、米利暗、约书亚等就一次也没有,他们也不能说:“摩西有40昼夜的禁食,我们也要主动禁禁看”;以利亚有40日的禁食,那么有着加倍的灵感动的以利沙就没有,照理说,以利沙行的神迹数是他老师以利亚的两倍,那么,以利沙禁食就应该来个80天的,或两次40天的才行,可是,他一次也没有;主耶稣有,祂的使徒们就没有,尽管使徒都是常常禁食的,可是,他们没有这类神迹性的禁食。

现在,有些人动不动就来个40日禁食,简直属灵程度远远高过使徒啊!还有的教会特别喜欢提倡大家都来40日禁食运动。唉!本来禁食是件好事,结果被弄得变了味。现在据我所知,40日禁食早已经不算什么了,记录一次次被刷新。

这类特殊的禁食不是我们要去做的,我们应该操练的是前面的禁食。平常的禁食是一定会饿的,有人说:“耶稣是满了禁食的日子就饿了,所以,禁食是不会饿的。”他们忽略了这类禁食的特殊性,如果有人说自己禁食就没有饿,那么,其他人禁食就算饿了,也不敢说自己饿了,免得显得自己不如别人。禁食没有饿的情况是有的,这并不是神迹,其中有多种原因:①首先他一定是短时间的禁食。②其次,有些人的胃不是那么敏感的,饱也不觉得、饿也不觉得。我就属于这类人,我禁食2~3天不觉得饿。而有的人就不行,就算是一顿不吃,都饥饿难耐。③每个人工作需要消耗的热量也不一样。

我再说,禁食不是神迹,而是敬虔的操练。禁食会让人饿,也会让人消瘦,我们看到许多属灵前辈,因着常常禁食而面容枯槁、身材消瘦。

诗109:24 我因禁食,膝骨软弱;我身上的肉也渐渐瘦了。

诗人因着禁食,没有力气,常常禁食,渐渐瘦了。我刚信主的时候,就听见有人说:“某某人(一般都是无法去考证的哪里哪里人)禁食一点都不饿,而且照样抬大筐,摩西禁了40天的食,照样上上下下的爬山,爬山可是力气活,以利亚禁食40日,照样走旷野路,也是力气活。”当时,听着确实是兴奋,是显得大有信心。可是,后来年数多了,就发现禁食祷告的人是越来越少了,谎言只能存留片时,虽然一直也没有谁敢指出这是谎言,当然也无法指出,因为根本找不到那位传说中的人物。可是,由于人禁食无法如此不饿的境界,最后只好放弃禁食的操练了。

我读过一些神的仆人的传记,差不多他们都很重视禁食祷告,我发现他们禁食的时候也是饿的、无力的、瘦弱的,我猜想:‘禁食不饿’的理论应该是现代的产物,以前没有这么说的。

怀特腓:……每周禁食两天,长期的禁食使他的体力大大降低,甚至无力上楼。有弟兄为他出钱请医生治疗,也有人讽刺他,但他自己知道,说:“我的肌肉虽然消瘦,灵里却更加刚强”。……

达秘:……他的身体因禁食而消瘦。…

马丁路德:…常常禁食以致他骨瘦如柴,身上的肋骨根根可见……

孙大信:…他决心要效法主耶稣40昼夜禁食,许多朋友都劝他不要冒险,可是他决心已定,他带了40块石头去了森林,每天扔一块石头。禁食到第五天的时候,已经头昏眼花很虚弱了,但是,灵里感到更加自由。……禁到第12天时,面色苍白,浑身冒冷汗,已经衰弱到连扔一块石头的力气也没有了,站也站不起来,几乎不能动弹一下。幸好,有一砍柴的樵夫将他背了回来。……

禁食一般都是个人自愿的,但是,在旧约里也规定有一天是全体禁食的日子。所以,教会提议集体禁食也是可以的。在美国历史上,有过几次总统发令全国禁食祷告的事,结果都很好。但是,一定是发生最大事情了,才会宣告集体禁食。平时禁食的操练,教会牧者只是教导、鼓励,而不作全教会统一要求。

但是,遇到宣告全体禁食的时候,有几类人是可以自动免除的(他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由决定,别人不能责备他们):某些病人在患病期间、孕妇、重体力劳动者、旅行者。

四.不被悦纳的禁食:

1.没有禁住:

扫罗让全体官兵禁食作战,可是约拿单吃了些蜂蜜,导致战争失败。

在完全的禁食中,吃东西了:在禁食过程中,可能有时会因为忽略了而没有禁住,比如串门时,其他人给了个桔子或巧克力,不小心吃了,或者孩子剩的一口饭,习惯性吃了,过后想起来自己在禁食呢,可是已经吃下去了怎么办?是否就犯了大罪了?不是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能算是禁食失败了,应该向神认罪,然后不必再总是恐惧颤惊的,可以重新定个时间再禁食,我们可以比照拿细耳人的愿,如果不小心接触死尸,那么先前的日子归于徒然,另选日子重新再来。

在长时间的禁食中,同房了也是同理,会令禁食不被悦纳。

2.禁食却仍然犯罪:

赛58:3-9上  他们说,我们禁食,你为何不看见呢?我们刻苦己心,你为何不理会呢?看哪,你们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为你们作苦工。 你们禁食,却互相争竞,以凶恶的拳头打人。你们今日禁食,不得使你们的声音听闻于上。 这样禁食,岂是我所拣选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吗?岂是叫人垂头像苇子,用麻布和炉灰铺在他以下吗?你这可称为禁食为耶和华所悦纳的日子吗? 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解下轭上的索,使被欺压的得自由,折断一切的轭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将飘流的穷人,接到你家中。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顾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吗?这样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你所得的医治,要速速发明。你的公义,必在你前面行。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那时你求告,耶和华必应允。

禁食不能流于形式,重要的是内心要在上帝面前悔改,一面似乎敬虔的禁食,另一面却仍求利益、争竞打人,这种禁食不被神悦纳。

3.假冒伪善的禁食:

太6:16-18 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 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 不叫人看出你禁食来,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见。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禁食是敬虔的操练,又比其他人多付了代价。所以,就有人故意做给别人看,让人知道自己在禁食。某些法利赛人,在禁食的时候,故意把脸弄得难看,把头发再弄得凌乱一点,或许头发上再撒上几根草,这样可以引起别人的注意。不需要自夸,别人就会主动问他。他便可以半推半就的宣传自己了。

主耶稣说,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这种禁食也不能被神悦纳。

阴间、乐园、天堂、地狱的意思分别是什么?

问:弟兄能不能详细的讲解下关于“阴间、乐园、天堂、地狱”以及人死后复活的事。我是初信的人,给我传福音的人没给我说过这些事,但是我很关心这些事。

答:

1、阴间:旧约、新约对阴间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旧约的以色列人,对人死后的将来的世界是什么情形,并不向我们今天认识的这么清楚。在他们的理解中,人死后的‘阴间’就是与人活着时的‘阳间’相对,至于阴间具体是什么情形,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就认为人死后,无论善恶都是去阴间。现在有一种解释说‘旧约的阴间’,分为义人和罪人两个区域,都在地下,当主耶稣复活之后,就把阴间中的义人部分搬到天上去了,恶人部分仍留在底下。其实,这钟解释是我们今天的人,根据新约的思想给他们附加上去的解释。当时,他们并没有这样的认识。他们只是朦胧地感觉阴间是众人死后的去处。

新约对阴间的解释就比较清楚了,原文编码是0086.阴间是拘禁没有悔改的罪人的地方。【路16:23】 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这个时候,上帝最终的审判还没有来到,这个财主就已经在阴间受痛苦了。主耶稣也曾经为我们下到阴间。【罗10:7】 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但是,阴间拘禁不了主耶稣。【徒2:27】 因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罪人死后,先被拘禁在阴间。直到上帝最终的审判来到,然后,阴间里的罪人都要复活受审判,然后阴间与罪人一同被丢在火湖里,这就是第二次的死。【启20:14】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2、乐园:乐园是信徒离开世界后,灵魂的去处。原文编码是3857.重生的基督徒只要一离开世界,立刻就进入了乐园。【路23:43】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乐园里也是上帝与已睡的众圣徒同在的地方。【林后12:4】 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

3、天堂:天堂一词,在新约只出现两次,原文编码都是3772,其意思并不是指具体有一个地方叫天堂,而是泛指‘天上’。所以,如果我们说‘乐园就是天堂,没有问题’。如果我们说‘新天新地降临了才是天堂,也没有问题’。

4、地狱:在这四个名词中,地狱的解释最不一致。有人认为,人死后首先关在地狱中等候,直至上帝最终审判的来临。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地狱等同于阴间,是罪人死后的临时拘留所。我想,这种解释主要是受了英文圣经翻译的影响,因为英文圣经将‘地狱’和‘阴间’都翻译成‘hell’了。其实,在原文中却是不同的两个单词。我们和合本在这一点上翻译的就特别好,分得清清楚楚。地狱的原文编码是1067,阴间的原文编码是0086。根据福音书对地狱的描述,地狱是上帝最终审判罪人的地方,那里有不灭的火,也就是火湖。【可9:44】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

5、关于死后复活的事。

凡是我们重生得救的信徒,其实那个曾经在亚当里死去的生命,现在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过来了。不过,将来还要有一个‘活进荣耀里’的复活,也就是身体的复活,经历那个复活之后,我们现在必朽坏的身体就会转换成不朽坏的身体,羞辱的变为荣耀的,软弱的变为强壮的,属土的变成属天的。这个复活是有一定时间安排的。

目前唯有主耶稣一人是经历过这种复活的,祂是初熟的果子,我们将来也要按着上帝安排的次序复活。至于复活之后的形体如何,那是我们今天完全无法想象的,是一种彻彻底底的改变。如果还有什么没有讲清楚的地方,欢迎继续交通。

谁有资格说别人是异端?

问:你好,圣经中可有定义异端的绝对标准吗?如果没有这个绝对标准,我们如何判断:当我们与别人不同时,自己不是异端呢?

答:你好。这个题目绝对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否则,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分歧争论了。但是,我也愿意根据我目前对这一问题的肤浅认识与你交通。圣经对‘何为异端’只是给出来一些原则性的解释,而且也根本无法做到细节性的解释,因为异端理论是可以千变万化的。圣经只给出原则性定义,这样,只要一种理论它超出了这个原则,我们就可以判断那种理论是属于异端了。

就好像说,识别假币不需要一一列出假币所有的特征,只需要告诉大家真币的特征,凡是与此不符的均为假币一样。同样,圣经也只是提供一些原则。圣经认定的异端,基本具有两大特征:

1、不是以耶稣基督为主,或者变相不以耶稣基督为主。
【彼后2:1】……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地灭亡。
2、不服从纯正真理,传播似是而非的谬理。
【提前1:3】 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提前6:3】 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下面我分别谈谈这两条原则: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4章,明说将来会有好些人冒主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果然在教会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冒主名来的人,而且越来越多。像这些冒主名来的人,若有人相信跟从了他们,很显然那就是异端的团体,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明说‘我就是基督’。比如,东方闪电的这个女基督。她就明说,从前的那个基督过时了,现在已经到了国度时代了,必须要相信这位生在中国的女基督才能得救了。他们也能利用一些经文作依据,像什么‘女子护卫男子’啦、像什么‘闪电从东方发出’啦,像三斗面发起来的比喻啦,像什么他驾着白云降临啦……。对于不接受他们的,他们就会利用圣经威吓你。无论这些假基督用什么法子,我们只要牢牢记住:耶稣基督再来时,他绝不会委托谁来通知你‘他来了’。因为凡重生的,当主耶稣再来时,全部都会自动被提到空中去,在空中与主相遇。

即使是第二步,主耶稣降临在地上,那也是带着众天使荣耀的降临,绝不可能偷偷摸摸、不声不响的来到地球上。所以,如果谁要自称自己是基督,可这个人,看上去还是一个与我们一样的普普通通人的形状,那他一定就是假基督。这样的假基督,历史上已经出现过很多了,几乎个个都是为非作歹,骗人骗钱。如果主耶稣不来,假基督今后还会继续层出不穷。

第二种,是以基督代理人的面目出现。像第一种敢自称是基督的人,虽然也有一些,但是,毕竟还不是很多,因为冒充基督太容易露馅儿了。可是,如果冒充是基督的代理人,风险就小多了。基本上,大多数异端的头目,都符合第二种这个特点。他们不说自己是基督,他们只说自己是神特别差派的,为要带领你们认识基督、跟从基督。如果谁不借着他们跟从主,谁就不能得救,谁就不能正确认识真理。而且他们往往都会不知羞耻的拔高自己、贬低众教会、众仆人。这些人虽然没有自称是基督,但是,他们俨然成了基督在地上唯一的总代理了。实际上,等于是架空了基督,自己取而代之,并且他们总是喜欢以神的名义对信徒发号施令,谁不听他的,就成了不听神的。无论是直接声称自己是再来的基督的,还是以基督的“总代理”自居的,这都是连买他们的主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

我们或许会认为这第二条原则很难操作,因为谁敢保证说‘我的就纯正,你的就不纯正’呢?我们既然都是罪人,那么,我们的理解也就都有可能犯错呀。在这种观念下,往往就会认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你定我异端,我也可以反过来定你异端,大家都是相互为异端的”。这种观点助长了异端的滋生蔓延。

根据圣经“【提前1:3】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提前6:3】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就可以看出,至少保罗和提摩太都是可以区分一个人所传的是不是异端的教训。否则,保罗对提摩太说这样的话,就等于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了。

从以弗所书【弗4:14】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又可以看出来,长大成人的基督徒也是可以区分异端与纯正的。灵性上是小孩子的,可能会被异端欺骗而随从异端,但是,长大成人的人却能分辨出好与歹。

从老约翰写的约翰一书、二书中又能看出来,主耶稣已经赐给了教会审判的权柄。对传播异端者,教会有权,也有责任进行区别,并将那些传播异端的人赶出去。所以,从基督教历史上看,教会一直在承担者辨别异端、保护主羊的这一重要使命。那么,谁可以定别人异端呢?是教会!是教会中一群生命成熟的基督徒根据圣经所作的判断。但是,因为教会不但具有大公性,而且还有地方性,于是就会出现对于同一个宗教团体(有可能是纯正的教会,也有可能是异端团体),有的教会认定他们是异端,有的教会认为他们不是异端的尴尬情形。这种分歧一定是会有的,那么结果只能是:能够正确按照真理判断的教会,就能得到神的称赞,也能很好的保护群羊。判断错误的,就会受到亏损,也会危害群羊。因为教会是按照圣经真理所作的判断,所以,一旦被教会确定为是异端的教训,那么,任何一位弟兄姊妹都可以根据教会判断的这个结果来判断异端。

有人可能会说,教会也会犯错呀,教会历史上不是也有过多次错误的判断吗,将纯正的信仰也错定为异端了。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这一现象的存在,就否认教会能够正确辨别出异端的这一清楚的真理,不能因噎废食,干脆就放弃了教会辨别异端的这一责任。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教会中一直有作恶的长老,就否认神设立长老的制度一样。

那么,怎样保证教会做出的判断尽可能是正确的呢?其实绝大多数的对与错,并不是很难分辨的。因为凡是异端的教训,一定都是在重要真理上出错了,而重要真理一定是都是在圣经中被反复强调、清楚写明的真理。但是,也有一少部分内容,是需要在正确解经的基础上才能分辨,这确实需要在研读真理上花很深功夫的。在教会历史上,确实有过对“是否为异端”错误的判断,但是形成错误的原因也是可以避免的:

1、轻视圣经;

他们一方面禁止信徒读经、解经,只能接受他们的教训。另一面却高举圣经以外的人的遗传。他们判断异端时,虽然也会引用很多经文。但是,其实他们是根据他们的遗传或所谓的神学定别人为异端。解决的办法就是鼓励大家多读圣经,在圣经非常熟悉之前,不要先读神学。允许并鼓励信徒靠着圣灵的启示明白圣经。

2、用人混乱;

好像耶罗波安那样立凡民为神职人员。这样的人,没有神的话临到他们。他们的教导永远只能是鹦鹉学舌。他们做事的方法,也全都是采用世俗的一套,不懂得山上的样式。解决的办法就是重要同工,或全职事奉的同工,一定都要清楚有神的呼召与差遣才允许服侍。

3、为权为利;

他们很明显追求的是穿羊毛、喝羊奶,追求个人的享受,这和使徒先知的脚踪不一。解决的办法不要提供这种环境给他们。

这三方面是导致错误判断异端的最主要的原因,都是可以很容易避免的。但是,尽管容易避免,却又因着人里面的罪性或是教会中有那些稗子的掺杂,这些现象又好像总是无法避免。同时,教会无论怎样荒凉软弱,教会中也总会有神的真仆人、真先知,神会借着他们做出正确的判断,问题是,百姓到底存着怎样的心,到底愿意听从谁。

本文的重点是要说明‘异端是可以被准确判断出来的’。而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圣经没有判断异端的标准,人也不可能判断准确,所以谁也别说谁是异端,让百花齐放吧’。现实中,有将神的儿女错判为异端的情况,分裂了基督的身体。也有将异端错判为神儿女的情况,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肆意吞吃群羊。导致错判的原因文中已经列出。详细的如何分辨异端,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真理工程,也并非是这个短小的问题解答就能够回答完全的。

人有欲望是犯罪吗?

问:上帝不是给我们的婚姻设计了性吗?性难道不是情欲吗?既然对妻子可以做爱,与女友你情我愿地满足我们的欲望,你们为什么说就是犯罪了呢? 

答: 一个正常的人,必定会有多种‘欲’望,因为是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就给人设计的正常生理功能。这是一种人的本能,并非后天学来的。也正因为这些本能维系了人类的生存与繁衍。‘欲’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需要’。不吃饭就会饿,因为人有食欲。我们从来不用担心,新出生的婴孩,若不会吃奶怎么办?他一定会!因为食欲是他的本能。所以,彼得前书用“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作为比喻,教导我们也要这样爱慕神的话。还有,人到了一定的年龄,看见异性就会心生爱慕,这是因为人有爱欲的本能。

经文说“【林前7:9】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可见,人有欲望不是罪,欲火攻心是指有强烈的欲望。旧约《雅歌》书中,描写了书拉密女与良人的爱情故事,其中很多用语都是反映爱欲之心的。读上去不但不觉得肮脏,反而觉得非常神圣宝贵。如果一个人没有欲望,饿了,也不想吃饭;见了自己的配偶,也没有爱欲了,像个机器人似的。这不是灵性高超,而是有别于正常的人了。

不过,情欲一词在圣经中往往都是指不好的。虽然“欲”本是好的,是上帝给人创造的本能。但是,始祖堕落以后,情欲已经被罪性玷污了,变成了有不服约束的罪恶倾向了。加拉太书告诉我们:“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原本神为人类设计的“欲”,若能在神为人指定的规则里使用,这就是正常的欲,是神看为喜悦,并要赐福的。但是,一旦人不想顺服神为“欲”的正确使用而制定的规则,那就是神所恨恶的罪恶了。

《圣经》对这种不愿受约束的欲,很多地方都用“情欲”这个词。也有时候,用得更加直白,用“恶欲”、“私欲”、“邪情私欲”之类的词形容。为什么要称为“私欲”了呢?因为这个欲不服约束,处处想以自我为中心,随己意任意使用自己的情欲,而不再是以善良、正直的心,按真理规则使用情欲了。

人饿了,就要吃饭,这肯定不是罪。甚至如果过年、过节的时候,烧一大桌美味佳肴,大吃一顿也不是罪。因为这是神给我们的食欲,是让我们享受祂创造的百物,这是神赐福的。但是,如果我们的食欲不服真理的约束,以自我为中心。想靠不劳而获地偷别人的东西吃,或者无节制的醉酒荒宴,那就是罪了,因为超越了神为食欲制定的真理的界限。

再比如,我们天生就有追求舒适的欲望,决没有人就喜欢吃苦、遭罪。人类社会也正是在这种追求舒适欲的驱动下向前发展,在不断地想方设法提高人的舒适程度。我们靠智慧、靠劳动创造来改善舒适程度,这肯定不但不是罪,而且是上帝喜悦的,能带来社会的进步,也是实践爱神爱人的原则。但是,在满足舒适欲的过程中,如果我们好逸恶劳,或者不按正道得财,通过不法的手段得财,来改善自己的舒适程度,这就是罪了。中国古话也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就是说,人喜欢增加一些钱财,这没错,但是取得的途径一定要符合真理正道,劳碌获取”。

同样,人长大了要结婚,结婚之后爱自己的配偶,与配偶同房,这都是正常地使用情欲,这不但不是罪,而且还是上帝所赐福的。因为婚姻这种方式,本身就是来自于上帝的设计,神看亚当独居不好,就为主动为他造了一个配偶,让他们二人成为一体。但是,与尚未与自己结婚的女朋友或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做同样的事,那就是不按正确的规则使用情欲,就变成了上帝恨恶的邪情私欲了。如果我们有了女儿之后,我们就会更加明白上帝的心了。

我相信,当你有了女儿之后,你也不会希望你的女儿随便与他人滥用她的情欲吧?这是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必定会有的心态。 因为我们爱自己的孩子、保护自己的孩子,希望他们能一生长久的幸福、快乐。上帝对我们所有的要求,也是出于这个目的,不是为了限制我们的自由,而是为了给我们最大、最健康的自由,都是出于保护我们的目的。

【来13: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什么是”受圣灵的洗”?

问:请问什么是”受圣灵的洗”? 我们基督徒是不是决志信主后就有圣灵与我们同在了? 有些弟兄姊妹会说方言,这是不是受圣灵洗的标志呢? 两者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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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今天的教会之所以产生这方面的混乱,主要是受了某些宗派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依照圣经,弄清楚圣经中几个有关圣灵的名词的意思,不要相互混淆。那么,我们在圣灵方面的困惑基本上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1.“圣灵的印记”;

这是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都已经经历的事实。一个人在听了福音之后,只要愿意相信接受,向神悔改,接受耶稣基督作他个人的救主。那么,他立刻就得到了圣灵的内住,这就是圣灵的印记,这是将来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1:13】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2.“圣灵的洗”;

受圣灵的洗是区别于受约翰的洗的,【可1:8】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他(主耶稣)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只要是重生得救的信徒,就已经都受了圣灵的洗。受圣灵的洗不需要有外面某些明显的表现,如说方言啦或是其他怪异表现。在使徒行传中,有三次有人在受圣灵的洗的时候,他们有说了方言的例子。那是因为那都是福音在传播过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第一次”。

比如,五旬节圣灵第一次普遍的大降临。第一次传到撒玛利亚。第一次传到外邦,以哥尼流家为代表。而且都需要彼得去“开门”。在撒玛利亚或哥尼流家,当时说方言的情形,一定是与五旬节在耶路撒冷使徒说方言的情形一模一样。目的就是为了让犹太血统的基督徒接纳撒玛利亚信徒与外邦信徒。也就是说,之后如果撒玛利亚人或者外邦人,再有新信耶稣的人,不需要每次都请彼得、约翰去给他们按手,也不需要每次都得说了方言,才证明他们受了圣灵。

受圣灵的洗之后,便连与基督的身体了。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受圣灵的洗,他也就还没有与基督联合呢。【林前12:13】 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所以,受圣灵的洗是每一位基督徒必须有的,而且是一信基督就完成的,经文说‘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洗’。

但是,说方言呢,并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须有的。有很多基督徒,不仅初信的时候没有说方言,就算信了一辈子,没有说方言也很正常。因为方言是属于恩赐中的一种,就像是身体上的器官。就算眼睛再重要,一个人也不可能满身都是眼睛。或者人人都是作口。更何况方言的恩赐,还不是最重要的恩赐。因为圣经说得很清楚——‘岂都是说方言的吗’?显然,不是人人都说方言,所以,圣灵的洗和说方言二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就更谈不上是领受圣灵洗的标志了。

3.“圣灵充满”;

圣灵充满在圣经中一共出现了15次,和合本全部都翻译成了圣灵充满,但是,原文却是用了两个不同的名词。

其一,圣灵内住以后,我们就需要顺服圣灵,直至让圣灵在我们身上完全掌权,结出圣灵的果子。这是生命性的圣灵充满,原文用pleres,以弗所书告诉我们‘乃要被圣灵充满’就是用的这个词。

其二,还有一种圣灵充满的工作性的。教会服侍中需要有些恩赐,这种圣灵充满会带下一些服侍的恩赐。圣经中用plesthes。但是,这种充满和生命无关,可能一个人得到这种圣灵充满之后,他的表现仍然是属肉体的。甚至一个还没有重生得救的人,若是因着当时工作的需要,也有可能会暂时得到这样的充满一下。哥林多教会就是这样的情形。

这第二种圣灵充满确实会带来一些恩赐,但是,千万不要反过来以追求那些恩赐的表现,作为被圣灵充满的依据,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圣经里这十五次的圣灵充满,每一次前面都加一个“被”字。也就是说,这是神主动地作为,而不是我们可以什么时候想自我充满就自我充满的。我们只需要准备好自己就够了,在需要的时候,神会主动充满合适的人。

4.“圣灵的浇灌”;

圣灵的浇灌是圣灵的洗的另一种叫法。也就是说,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就都受了圣灵的洗,也就都受了圣灵的浇灌。

【多3:5-7】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借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或作可以凭着盼望承受永生)。这三节圣经就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得救不是因为自己的好行为,而是因为神的怜悯。

这里“重生的洗”就是指圣灵的洗,而这位圣灵呢,神已经借着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而厚厚的浇灌在我们身上了。这个“我们”不是个别人,而是所有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的人。

那么,圣灵浇灌的结果是什么呢?第七节说,好叫我们成为后嗣。换句话说,若是一个人没有被圣灵浇灌,那他就还不能成为神的后嗣。

所以,“圣灵的洗”与“圣灵的浇灌”,原本是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圣徒都已经领受过的恩典,却被某些宗派根据使徒行传的几个特例,搞成了还要另外追求的个别人的超凡经历,吸引好奇者纷纷来仿效他们的一些独创做法,最终是为满足某些人的一己私利,并为谎言的灵迷惑圣徒敞开了宽大的门。

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

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

【太12:31-32】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这是一条极其严重的罪行,圣经告诉我们,人无论犯了什么罪,都可以得到赦免。但是,一旦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就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了。这个结果何等的可怕,所以,我们对于这个罪,不得不去认真了解。

耶稣说这句话的起因,是因为当祂靠神的灵将这位又瞎又哑的人医治好了之后,法利赛人却说主耶稣是靠着鬼王赶鬼,接着,耶稣才说:“亵渎圣灵,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所以,有人因此就得出一个结论:‘亵渎圣灵’的罪就是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魔鬼的工作。那么,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呢?我们知道,亵渎圣灵的罪,绝对是可以让许多人听到后会心惊胆寒的。因为你想啊,无论犯了什么罪,至少还都有机会让人悔改而得到赦免,唯独亵渎圣灵的罪是今世、来世永不得赦免。如果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魔鬼的工作,就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的话。

我想,没有哪个基督徒再敢分辨一切灵了。即使是心里面明明地觉得那就是邪灵的工作,也不敢再坚持了,宁可放过邪灵对教会的伤害工作,将来在基督台前顶多就是不忠心、受责打,至少还能进神的国。但是,如果分辨错了,万一犯了亵渎圣灵的罪,那就永不能得救了,太可怕了。因此,说‘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魔鬼的工作就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这种解释,往往也就了很多异端邪说攻入教会的急先锋理论了。

他们先用这样的话,对抵挡他们的人可以实施严重恐吓。

我们都知道,异端邪说为了让他们的理论能快速令人信服,往往他们同时都是伴随着宣讲他们大量鲜活稀奇的、超然的经历。甚至,大都声称他们的理论是来自于上帝的亲授。

因此,只要你反对他们说,这是撒旦的欺骗,他们都能以你这是‘亵渎圣灵’的罪加以恐吓,而且让周围不明真相的信徒觉得他们才是有圣经根据。

那么,将神的工作说成是鬼的工作就叫亵渎圣灵,这一结论是否正确呢?——是不正确的。如果说,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魔鬼的工作就叫亵渎圣灵的话,同理很简单,将魔鬼的工作说成是圣灵的工作也是亵渎圣灵。比如,将自己的父亲说成是狗,是对父亲的轻慢;将狗说成是自己的父亲,同样是对父亲的轻慢。

对亵渎圣灵的罪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那就是说,坚决拒绝神的救恩就是亵渎圣灵。我认为这种说法比上一种说法强得多。因为退一步说,即使这种说法不正确,也不会有什么太多的副作用,不会象上一种理论那样产生严重危害。

拒绝救恩当然就是不能得救嘛!但是,尽管没什么危害,我们还是要仔细想想这种说法到底是不是符合圣经关于亵渎圣灵罪的本意呢?如果拒绝救恩就是亵渎圣灵的话,那么,亵渎圣灵与亵渎神、亵渎人子还有什么区别呢?而圣经的本意很明显是有区别的。

因为圣经说亵渎人子、亵渎神都可以得到赦免,唯独亵渎圣灵的人才不得赦免。拒绝就恩,就不能得救,这个当然是对的。因为圣经中有大量经文说‘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到永生啊’、‘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啊’……。但是,其口气都没有那么强烈到今世来世永不得赦免。再说了,如果说拒绝神的救恩就是亵渎圣灵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说,绝大多数人都曾经犯过亵渎圣灵的罪了,因为哪有几个人是一听到福音就相信接受的。如果说,坚持多次拒绝神的救恩就是亵渎圣灵。

那么,我们就需要制定一个拒绝多少次或拒绝到什么程度才是‘亵渎圣灵’的标准来相配套才行。如果说,直到死都坚决不信的人就是亵渎圣灵,那么,何必增加这么一条令人恐怖的罪呢?不如直接说‘不信子的,得不到永生’不更简单明了吗?

其实,亵渎圣灵的罪,重点不在于到底是将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鬼的工作,还是将鬼的工作说成是圣灵的工作。因为耶稣讲得很清楚,‘亵渎人子的可以的赦免’、‘亵渎神的,也可以得赦免’。为什么偏偏说‘亵渎圣灵的罪不可得赦免’呢?如果法利赛人指责耶稣靠圣灵的工作说成是靠鬼王的工作,就叫做亵渎圣灵的话,那么,我要问这样说的人:“你们到底是凭什么认为这些法利赛人是在亵渎圣灵而不是亵渎人子呢”?我的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耶稣说亵渎人子可得赦免,亵渎圣灵不可得赦免,这可是有着巨大的差别呀。他们能回答吗?

亵渎圣灵的罪,其关键就是那些亵渎的人,在他的思想里到底要亵渎的主体是谁,是耶稣还是圣灵?主耶稣知道人心的意念,【太12:25】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知道人心里亵渎的主体到底是人子还是圣灵。法利赛人为什么要亵渎圣灵呢?因为他们反对耶稣,而圣灵却站在主耶稣帮助耶稣。他们心里明知道耶稣是靠圣灵赶鬼,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是故意的说亵渎的话,而且心中亵渎的主体就是帮助耶稣的圣灵。于是,这就是构成亵渎圣灵罪的两个最重要构成要件。即:一是故意为之,二是以圣灵为主体。而至于亵渎的话语的内容倒是次要的了,亵渎的意思是指轻慢、冒犯,内容绝不止仅仅是这一句话。

只要是『故意』『以圣灵为主体』的亵渎,说其他的内容也是亵渎圣灵。否则,主耶稣也没有必要说亵渎圣灵不得赦免了,干脆就说,只有说圣灵是鬼王的罪不得赦免。既然说亵渎圣灵的罪不得赦免,可见这是一类的罪。基于亵渎圣灵罪的这两个构成要件,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什么不是亵渎圣灵的罪。

1.故意为之;

有的人担心自己是否会因为哪句话说错了,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而自己又不知道那可怎办?我们根据这第一个要件可知,一个害怕犯亵渎圣灵罪的人,肯定没有故意亵渎圣灵。亵渎圣灵的罪为什么不可得到赦免呢?主不是愿意所有的罪人的得救吗?原来啊,故意亵渎圣灵的人,他们的心已经刚硬到不可能再悔改了,明知道是圣灵,却非要亵渎祂,圣灵已经无法再感动他们了。

我们一般的基督徒有可能会消灭圣灵的感动,也有可能会让圣灵担忧,但是,都不影响我们的得救。因为这都是由于自己生命的幼小或知识的欠缺不故意的为之。但是,亵渎圣灵的罪是故意犯亵渎圣灵的罪,又如希伯来书【来10:26-27】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所以,由于不小心冒犯了圣灵,或者由于知识的欠缺冒犯了圣灵,都不能算为亵渎圣灵的罪。

2.以圣灵为主体;

对神认识模糊的众人百姓,不可能犯亵渎圣灵的罪。有时候,我们向家人、众人传福音的时候,对方由于从心里不信,而且还反感,有时候会说一些亵渎的话。难道他们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悔改得救了吗?难道他们就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了吗?有时候,咱们基督徒不知道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就说:“你亵渎圣灵了,永远不得赦免了”。其实,这样的定罪是错误的,他们对神的认识还模模糊糊,又怎么能亵渎圣灵呢?他们仍然有可能悔改得救。因为他们亵渎的是神,而非圣灵。

圣经告诉我们亵渎神的人,只要肯悔改还是可以得到赦免的,【提前1:13】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

还有,重生得救的人,也是不可能犯亵渎圣灵的罪的。因为在重生得救的人的心里,有圣灵的印记,有圣灵的感动、启示、引导、责备。凡是被圣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人会称耶稣为主。既然被圣灵感动称耶稣为主,他也就必定会尊圣父、圣子、圣灵为大。不会轻看其中任何一位。即使重生的人再怎么软弱,也不至于达到亵渎圣灵的地步。还没信耶稣的人,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重生得救的人,也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犯亵渎圣灵得罪呢?犯亵渎圣灵罪的人,必定是那些一方面非常熟悉圣经,以及懂得属灵的事,甚至有可能已经成了圣经‘专家’,教会领袖。但是,同时另一方面,他们里面却又没有真正主的生命,这些人其实是不惧怕神的人。他们的心仿佛像被压路机反复碾压过一般刚硬,令他们已经到了无法再悔改的地步了,像当初的那群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